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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概况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01日    

  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了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结合上海卫生工作的现状和发展需求,在卫生部的关心支持下,上海把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作为贯彻落实国家医改方案的基础性工作之一加以重点推进。根据国家医改方案的总体要求,上海积极探索建立统一培训标准、要求和考核的新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卫生部对上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方案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上海抓住了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核心与关键问题,在一个全市性的公共平台上,按照统一标准和规范,统一师资带教与技能培训,统一严格考核与评估准入,将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医师的整体技能水平。





组织管理:

  2010年2月,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了《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标志着上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正式实施。同时在管理机制上,建立了由分管市领导牵头,各委办局相关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领导和协调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事务中心分别负责招录、考核及培训、质控,5所高校和39家培训医院“毕教委”,负责本校(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并成立了由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和中医住院医师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形成了决策层、专家层、协调层、执行层的组织管理体系。






支撑保障: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设置27个专业学科,并评选出39家培训医院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同时明确培训对象是接受从业式培养的从业人员,依法保障培训对象的合法权益,并充分发挥培训医院和行业人才中介机构的作用,实行以“行业人”为特征的一体化人事管理模式,严格培训与待遇保障并举,激发培训对象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加强住院医师带教师资队伍的建设,建立了一支优秀的带教师资队伍,并发挥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培训质量的督导和监控。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开展以来,在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培训医院和培训对象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初步成效,通过上海市领导、市卫生局领导等分层次召开的座谈会,我们看到无论是培训医院、培训住院医师还是社会各方面,他们对这项上海市医改举措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支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既是贯彻落实国家医改方案的要求,也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目的是提升本市各级医疗机构临床医师的整体素质,从根本上保证本市各级医疗机构的临床诊疗水平和医疗质量安全。2010年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以高票入选为“2010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医改新举措”之一。

  在教育部、卫生部和国务院学位办的大力支持下,自2010年10月上海实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改革试验”(这也是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上海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七个项目之一)。2011年5月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又联合制定了《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实施办法》。改革试点方案的核心内容是将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紧密结合,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通过研究生推免或全国统考后,再经过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相应课程学习,且相关考核合格,并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论文答辩后,可申请获得研究生学历证书及研究生学位证书。






政策法规:

  为保证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全面提高上海市临床医师的专业技能素质,为人民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国家医改的总体要求,上海市卫生计生委、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制订下发了《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劳动人事管理办法》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