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英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06年度本市专业技术人员各类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沪人考〔2005〕81号),现将《上海市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英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英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考试等级划分及适用范围

  

  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英语等级考试设综合类(A、B、C三个等级)、卫生类(A、B、C三个等级)。考试标准依据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相应的英语水平的要求确定,试题主要测试参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英语专业基础文献的能力。

  具体考试等级划分及适用范围见下表:

  

  考试等级:A

  适用人员:①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它系列中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②晋升高级国际商务师者。

  

  考试等级:B

  适用人员:①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②高教、科研、工程、卫生系列中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③翻译系列及高校外语教师中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限第二外语);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分正副的系列(工程系列除外)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它系列中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考试等级:C

  适用人员:①翻译系列及高校外语教师中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二外语)或其它系列中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二外语)者;②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它系列中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二、考试时间:

  2006年9月16日  上午9:00—11:00

  

  三、证书有效期

  考试合格者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颁发《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本证书上海市范围内有效。其中,A级证书有效期为4年,B、C级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均自考试之日起计算。

  

  四、教材订购及培训咨询

  教材的订购工作于7月16日—20日进行。请需要订购教材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咨询点办理订购手续。教材将于7月30日-8月3日进行发放。本次考试使用教材为全国2006年版《职称英语》考试用书。在此期间同时接受培训咨询,考生可向各咨询点咨询培训相关事宜。

  

  五、报名办法

  1、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付费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06年8月15日10:00—20日16:00。报考人员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内进行报考和付费。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应对网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人员应于2006年9月5日10:00—9月10日16:00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准考证。

  4、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请参考《网上报名指南》(可于8月15日之后在www.spta.gov.cn网上的“网上报名”栏目内查询)。

  5、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可向咨询点咨询。咨询点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六、考生须知

  各类别、级别的试卷全部为客观题组成,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其它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时间

  考试成绩将于2006年10月20日公布,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1.电话查询,声讯电话95001966;

  2.网上查询,登陆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系统后,点击“成绩查询”。

  

  合格证书将于11月1日—5日进行发放,合格人员可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至报名时选择的咨询点领取。

  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2006年12月31日下午16:00前在报名系统相应栏目内进行下载打印。

  

  

  

  附件:咨询点地址、联系方式 http://files.21cnhr.com/2006/7/20067120321160.doc